立普斯的图片及资料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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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普斯(Theodor Lipps, 1851—1914)德国心理学家、美学家,德国“移情派”美学主要代表。慕尼黑大学教授,曾任该大学心理系主任20年。着有《空间美学和几何学·视觉的错误》、《美学》、《论移情作用,内摹仿和器官感觉》、《再论移情作用》等。
基本信息
中文名:立普斯
国籍:德国
出生日期:1851年
逝世日期:1914年
职业:教师
外文名:TheodorLipps
代表作品:《空间美学和几何学·视觉的错误》、《美学》
人物介绍
【立普斯】 (Theodor Lipps, 1851—1914)德国心理学家、美学家,德国“移情派”美学主要代表。慕尼黑大学教授,曾任该大学心理系主任20年。
主要着作
着有《空间美学和几何学·视觉的错误》、《美学》、《论移情作用,内摹仿和器官感觉》、《再论移情作用》等。
主要贡献
立普斯在美学方面的最大贡献是提出了较系统的移情理论。他从心理学出发研究美学,认为美学是关于美和审美价值的科学。审美对象表现出的由审美主体所赋予的生命和灵魂,使自身具有审美价值。审美享受是一种有价值的快感,这种快感是由观照对象所引起的,不同于饮食等生理快感,而是我们内心的心境和意志状态。审美对象必须是感情的,并与审美主体相对的“唯一”对象。产生审美享受的根本原因不在客体,而在“自我”的“内部活动”,美感是“在一个感官对象里所感觉到的自我价值感”。审美中的移情现象由两个基本方面构成;一是审美主体把自己的情感、意志和思想投射到对象上去;另一是对象本身是由线段、色调和形状等所构成的空间意志,能使审美主体的内在意识向它转移。移情按其性质分为“实用的移情”和“审美的移情”两种,前者是在实际生活中,看到某种悲伤的表情或欢乐的微笑而令我们感动的同情;后者只有在摆脱了实际的利害感,进入纯粹的审美观照以后才会产生。他从三个方面界定了审美的移情作用的特征:(1)审美对象是一种受到主体灌注生命的有力量、能活动的形象;(2)审美主体是观照的自我;(3)主体和对象相互渗透,融为一体。他还提出了“审美的摹仿”,指人在聚精会神的观照中忘了自我,使意识完全进入到被观察的对象中去,人与物的对立消失,人从对象的运动、姿态、部位及形式中以类此的方式感受到自己的活动,从而产生紧张、轻松愉快等感觉和冲动,从而在无意中摹仿了对象。从心理学出发,他反对以生理学观点说明审美心理现象,不同意谷鲁斯的内摹仿理论。他和谷鲁斯成为移情派美学中的两大派别,在西方近代美学中有极大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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